各省(區、市)氣象局:
根據《中國氣象局人事司關于轉發<國家氣象中心(中央氣象臺)與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交流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氣人函〔2021〕317號)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精神,現開展第36期國家氣象中心與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交流相關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收名額及交流時間
本期計劃接收10名左右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進行交流,交流時間:2025年3月3日-2025年8月31日。
二、基本條件
1.政治素質高,愛崗敬業,作風正派,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。
2.預報經驗豐富,或有較強的預報技術研發能力或決策服務能力,一般應在預報、預報技術研發或決策服務崗位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3.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,年齡在50歲(含)以下,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。
4.對于專業技術能力特別突出的人員,可以適當放寬專業技術資格條件。
三、有關要求
省級氣象局人事部門應對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嚴格把關,組織符合條件人員進行申報,提出推薦人選(各省級氣象局可推薦1人,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),并將省級氣象局人事部門推薦函(掃描版)和推薦人選的報名表(word版及掃描版)的電子版材料通過氣政郵報送至國家氣象中心黨委辦公室(人事處)聯系人,報名截止時間:2025年2月16日。
骨干預報員在交流期間,國家氣象中心為交流預報員提供住宿、必要的辦公條件。
聯系人:顧老師
聯系電話:010-68407905
國家氣象中心
2025年1月13日